📌 逾期付款 — 还能补充抵扣进项增值税吗?
根据 2025年7月1日 起生效的 第181/2025/ND-CP号议定:若企业未按合同期限付款,将 失去进项增值税抵扣权,且之后支付也不能再抵扣。
1)新规自2025年7月1日起实施
- 延期/分期付款 ≥500万越盾,只有在具备以下条件时才能抵扣进项增值税:
- ✅ 书面买卖合同;
- ✅ 合法增值税发票;
- ✅ 非现金支付凭证。
- 尚未到期付款 → 企业可 暂时抵扣。
- 到期未付款 → 必须 调减已抵扣的进项增值税。
2)令企业“震惊”的关键点
❌ 一旦已在到期时调减,即使之后 支付 且凭证合法,也:
不能再次抵扣。
不能再次抵扣。
换句话说:逾期付款 = 永久失去该笔进项增值税抵扣权。
3)实际案例
A公司 购入设备 20 亿越盾 + 2 亿越盾VAT。
- 合同约定付款日期:2025年9月30日。
- 到期未转账 → 必须调减 2 亿越盾进项VAT。
- 2025年11月才通过银行支付 → 不能再次抵扣。
结果:企业失去抵扣资格,税收成本上升。
4)企业应该怎么做?
- ✅ 严格监控合同/附加协议的付款期限;
- ✅ 使用软件跟踪应付款与VAT,设置到期前提醒;
- ✅ 优先按时银行转账以保留抵扣权;
- ✅ 签订延期付款合同时,应设定合理期限。
5)结论
自2025年7月1日起:
- 🔎 按时付款 = 保留抵扣权;
- 🔎 逾期付款 = 永久失去抵扣权。
👉 企业应立即梳理所有延期付款合同,避免因逾期付款导致VAT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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