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电子发票:自2025年6月1日起需注意的新变化
自 2025年6月1日 起,第70/2025/ND-CP号议定 正式生效,修改了第123/2020/ND-CP号议定的多项重要规定。这是迈向透明化、加强税收管理以及协助企业数字化转型的重要一步。
1️⃣ 新增对象与概念
- 境外供应商(电商、数字平台)可自愿注册使用电子发票。
- 新增概念:“电子商务发票” 和 “收银机生成的电子发票”。
- 税务总局设立新的 电子发票管理门户。
2️⃣ 发行与使用新规
- 允许在征收税费、收费与服务费时整合收据与发票。
- 新增必须逐笔开具发票的情形(赌场、有奖游戏、电子商务等)。
- 修改多个行业的开票时间:保险、出口、彩票、医疗等。
- 增值税发票兼退税申请表 正式实施。
3️⃣ 数据管理与安全
- 必须按规定将发票数据传输至税务机关;未传输 = 违规。
- 注册环节加强 生物识别技术 应用,提升安全性。
- 补充电子发票服务提供商的责任与义务。
4️⃣ 对企业的影响
- 完善电商与数字经济的法律框架。
- 加强税收监管 → 降低发票欺诈风险。
- 简化手续:注册、授权、电子凭证。
- 覆盖更多行业:电商、赌场、保险、医疗、教育…
🎯 结论
第70/2025/ND-CP号议定 体现了政府在现代化电子发票体系上的努力,确保 透明 – 安全 – 高效。
👉 企业应:及时更新新规、检查开票流程、准备技术基础设施,并与税务机关/服务商积极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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