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0%利率向股东借款——警惕被裁定税金风险
永隆省税务局于 2025 年 12 月 2 日发布第 1539/VLO-QLDN3 号公文,就向股东支付贷款利息的问题作出具体指导,并提出企业需要考虑的几个重要要点。
💡 真实情况
公司以0% 的利率向其个人股东借款,目的是为了从银行释放抵押资产。
👉企业疑问:这种贷款方式是否存在税务风险?
⚠️ 税务机关官方立场
🔎 1. 识别关联交易
若股东符合以下条件,则该贷款将被认定为关联方交易:
- 直接管理或控制企业的个人;或
- 属于第132/2020/ND-CP号议定规定的家庭关系群体;及
- 贷款金额为出资额的10%或以上。
👉当时,该贷款交易属于第 132/2020/ND-CP 号议定关于关联方交易企业税务管理的适用范围。
⚠️ 2. 0%利率不符市场价格
贷款利率为0%的定义为:
- 非按正常交易价格入账;
- 未能准确反映交易的经济性质。
👉 根据第38/2019/QH14号税收管理法,税务机关有权裁定该交易的税额。
💰 3.给贷款人之个人所得税
尽管贷款合同规定利率为0%,但税务机关仍然可以确定:
- 股东产生自资本投资获得收入;
- 个人所得税按5%的全额税率征收。
👉
企业在支付款项或根据相关规定被确定为收入时,有责任扣除和代缴纳个人所得税。
📌 给企业重要提示
- 以 0% 的利率向股东借款并不意味着税务安全;
- 可能被税机关:
- 根据市场价格裁定利率;
- 裁定该股东的个人所得税;
- 审查关转让定价文件和支付利息。
🎯 MBA Audit 建议
企业在向股东借款前应当:
- 明确评估关联方之关系;
- 制定与市场利率相符的贷款利率;
- 根据第 132 号议定,准备转让定价所需的所有必要文件。
💬出于善意但缺乏法律依据的财务决策,将来很容易演变成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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