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票凭证的第 70/2025 号议定:新的注意事项
第70/2025号议定关于发票凭证规定,对适用范围、发票类型和开具时间做出许多新的规定。立即更新,避免税务违规!
关于发票凭证的第 70/2025 号议定:新的注意事项
政府颁布第70/2025/ND-CP号议定,对发票凭证进行多项修改。企业需要及时更新,以确保遵守新法规并规避法律风险。与MBA审计公司一起回顾这些新亮点!
第70/2025号议定的适用对象
第70/2025/ND-CP号议定扩大强制使用电子发票对象。新增对象包括:
– 外国供应商在越南没有常设机构,但拥有电子商务和数字平台业务活动。
– 出口加工企业在国内交易中使用电子发票。
– 直接向消费者提供服务的个人和组织,例如商场、超市、餐厅、酒店、运输服务等。
该扩展确保对具有国外因素或直接与消费者做生意的单位的经营活动进行严格管理。
根据第 70/2025 号议定规定的发票类型
第 70/2025 号议定增加更多类型的发票凭证,以满足现代企业的需求:
– 电子商业发票:适用于网上交易,确保透明度和易于管理。
– 收银机发票:适用于年收入10亿越南盾以上的家庭户、个人经营及直接向消费者销售的零售企业。
– 出口加工企业发票:单独规定,以符合出口和进口活动。
该变化有利于税收管理,特别是在电子商业和直接服务交易方面。
根据第 70/2025 号议定开具发票时间
及时开具发票是确保遵守第70/2025号议定的关键。一些值得注意的新规定包括:
– 货物出口:出口手续完成后立即开具发票。
– 国际服务:服务提供完成后开具发票,无论是否已收取款项。
– 保险、彩票、赌场服务:交易完成后立即开具发票。
– 出租车客运业务:行程结束后立即开具发票。
– 信用活动:根据信用合同,在利息到期时开具发票。
明确规定发票凭证开具时间有助于最大限度地降低企业的法律风险,尤其是在服务和运输行业。
第70/2025号议定关于发票和文件的规定带来诸多重大变化,涵盖从适用对象、发票类型到开具时间等诸多方面。为了避免违反规定,企业需要快速更新并正确应用该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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