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按每笔销售开具电子发票,罚款 1,000 万至 2,000 万
更新: 2025/08/26 • 根据:2025/08/12 日 3082/CT-PC 号公文
税务机关强调,企业必须为每笔销售/服务开具电子发票。违反规定,企业最高可被处以 2,000 万越南盾的罚款。
罚款额:
1,000 万至 2,000 万
1,000 万至 2,000 万
行为: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时不开具发票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时不开具发票
1) 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 | 核心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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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税收征管法》第 90 条第 1 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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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25/2020/ND-CP 号议定第 24 条第 5 款 | 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不开具发票:罚款 1,000 万至 2,000 万越南盾。 |
2) 税务部门指导
3082/CT-PC 公文确认:企业必须为每笔销售开具电子发票。. 否则,将按照上述规定被行政处罚。
之前,216/TCT-CT (2025/01/15 日) 公文已经提供有关如何处理发票违规行为和适用加重情节的详细说明。
3) 企业应该怎么做才能避免罚款?
- 检查内部流程:每笔交易都会生成一张电子发票。
- 员工培训: 销售和会计不会错过发票。
- 应用软件程序: 连接销售和电子发票以自动生成发票。
- 关注新公文:及时更新以准时及精准的遵守。
结论
1,000 万至 2,000 万越南盾的罚款是强烈警告。立即主动管控电子发票 ,避免不必要的风险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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