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6年7月1日起:出口企业在汇率与发票方面需要注意什么?
自2026/07/01日起,多项有关税务管理、汇率及电子发票的新规定开始实施。
对于出口企业而言,需要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同一笔出口交易,在会计核算以及税务、海关手续中,可能需要采用不同的汇率。
如果企业错误使用汇率,可能导致会计账簿、纳税申报资料与海关申报单中的数据不一致。
📌 1. 出口企业可能需要同时跟踪两类汇率
可以简单理解如下:
- 📘 会计汇率: 用于会计记账。
- 🛃 税务及海关汇率:用于确定纳税申报及办理海关手续时的折算金额。
上述两类汇率可能并不相同。
💡 简单示例
企业出口一批价值10,000美元的货物。
在会计账簿中确认营业收入时,企业按照会计规定采用相应汇率。
在办理海关申报时,企业按照海关法律规定采用相应汇率。
如果两类汇率不同,会计账簿中的越南盾折算收入与海关资料中的折算金额也可能不同。
✅这并不一定错误,但企业必须根据不同用途正确确定汇率,并保存完整资料,对相关差异作出清晰说明。
📘 2. 用于会计记账的汇率
会计汇率用于:
- ✅ 确认出口营业收入;
- ✅ 确认客户尚未支付的应收款项;
- ✅ 跟踪外币应收账款;
- ✅ 计算并确认汇兑差额。
根据会计规定,企业应采用交易发生时的实际交易汇率。
企业可以选择银行转账买入价与卖出价的平均汇率,或者采用近似汇率,但其差异不得超过允许范围,并应以企业经常进行交易的商业银行所公布的转账买卖平均汇率作为比较依据。
🔎 简单来说
会计汇率通常取自企业经常用于收款或付款的银行。
企业应统一、持续地执行汇率政策,不应随意改变不同交易之间的汇率确定方法。
🛃 3. 自2026/07/01日起用于海关申报单的汇率
根据新规定,海关申报单中用于确定计税价格的汇率为:
📌越南外贸股份商业银行总行(Vietcombank)于前一周星期四营业结束时公布的外币转账买入汇率。
该汇率适用于下一周登记的海关申报单。
如果星期四为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则采用此前最近一个工作日营业结束时公布的汇率。
💡 示例
企业在星期一至星期日的一周内登记海关申报单。
企业将采用前一周星期四营业结束时确定的Vietcombank汇率。
因此,同一周内登记的海关申报单通常采用相对固定的汇率。
对于Vietcombank尚未公布汇率的外币,可以按照越南国家银行的规定,通过交叉汇率确定。
📌纳税申报及海关汇率的规定按照第252/2026/NĐ-CP号法令执行,该法令自2026/07/01日起生效。
🧾 4. 出口发票是否必须采用海关汇率?
这是企业需要特别谨慎处理的事项。
目前,新规定已经明确用于计税及海关申报单的汇率。但是,企业不应自动理解为所有出口发票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采用海关汇率。
因此,企业需要明确区分:
- 📘 用于会计记账的汇率;
- 🛃 用于登记海关申报单的汇率;
- 🧾 用于发票及纳税申报资料折算的汇率;
- 📊 用于核对出口营业收入的汇率。
在尚未出台详细指导或主管部门尚未形成统一处理方式期间,企业应:
- ✅ 不得擅自将同一汇率用于所有目的;
- ✅ 检查电子发票软件及会计软件中的汇率设置;
- ✅ 保存企业实际采用的汇率表;
- ✅ 当会计、发票及海关数据存在差异时,编制差异核对表;
- ✅ 对于金额较大的交易,应与专业咨询机构或直接主管税务机关沟通。
📊 5. 会计汇率与税务、海关汇率对比表
| 内容 | 📘 会计汇率 | 🛃 税务及海关汇率 |
|---|---|---|
| 使用目的 | 确认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及汇兑差额 | 用于纳税申报及确定海关申报单上的计税价格 |
| 汇率来源 | 企业经常进行交易的商业银行 | Vietcombank总行 |
| 确定时间 | 按交易发生时间或企业持续执行的会计政策确定 | 前一周星期四营业结束时 |
| 适用期间 | 按交易日期或企业确定的会计期间 | 适用于下一周登记的海关申报单 |
| 两者是否可能不同 | 是 | 是 |
✅ 重要结论
企业不应仅因两项数据不同,就自行将其调整为一致。
首先应明确每项数据所服务的具体目的,以及所依据的法律规定。
🧾 6. 出口企业可以使用哪些类型的发票?
自2026/07/01日起,电子发票及电子凭证的相关规定按照第254/2026/NĐ-CP号法令执行。
该法令于2026/06/30日颁布,并自2026/07/01日起生效。
根据企业的增值税计税方法及实际条件,出口活动可以使用以下一种发票或凭证:
🧾 6.1. 增值税电子发票
适用于采用抵扣法申报增值税的企业。
该类发票可用于:
- ✅向国外出口货物;
- ✅ 向境外组织或个人提供服务;
- ✅ 向非关税区销售货物;
- ✅ 从事依法视同出口的交易。
🧾 6.2. 电子销售发票
适用于采用直接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的组织、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经营者。
电子销售发票也可用于:
- ✅ 出口货物;
- ✅ 向境外提供服务;
- ✅ 向非关税区销售货物;
- ✅ 非关税区内组织、个人之间的部分交易。
对于非关税区内组织、个人开具的发票,必须按照非关税区适用的规定完整列示相关内容。
💻 6.3. 电子商业发票
出口货物或向境外提供服务的企业,在满足以电子方式向税务机关传输发票数据的条件时,可以使用电子商业发票。
如果企业暂不具备数据传输条件,可以选择使用:
- ✅ 增值税电子发票;或
- ✅ 电子销售发票。
企业在选择该类发票前,应检查发票软件的数据连接及传输能力。
📦 6.4. 内部运输兼出库单
在货物从仓库运出、但在该时间点尚未立即发生销售行为的部分情形下,可以使用内部运输兼出库单。
该凭证应按照发票管理规定进行登记、使用和管理。
⚠️内部运输兼出库单并非在所有情况下都能够替代销售发票或出口发票。
企业必须根据交易的实际性质,开具适当的凭证。
⏰ 7. 出口发票的开具时间
对于出口货物,包括出口加工货物,销售方可以自行确定以下发票的开具时间:
- 🧾 电子商业发票;
- 🧾 增值税电子发票;
- 🧾 电子销售发票。
但是,发票最迟必须在以下时间开具:
⚠️自货物经海关放行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
💡 示例1
货物于星期一完成海关放行。
如果星期二为工作日,企业最迟应在星期二开具发票。
💡 示例2
货物于星期五完成海关放行。
如果星期六和星期日为休息日,下一个工作日可能是星期一。企业应根据实际工作日、节假日及具体规定确定发票开具的最后期限。
💡 示例3
货物在法定节假日前完成海关放行。
企业应确定节假日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以计算开具发票的最后期限。
📌企业不应等到收到客户货款后才开具发票,因为出口发票的开具时间以货物完成海关放行的日期为依据,并非完全取决于客户付款日期。
✅ 8. 企业现在应当采取哪些措施?
为减少错误,出口企业应开展以下工作:
1️⃣ 重新检查会计汇率政策
明确以下事项:
- 企业目前采用哪家银行的汇率;
- 汇率按日、按周还是按月获取;
- 该方法是否已经在企业会计政策中明确规定;
- 各部门是否正在统一执行。
2️⃣ 每周更新海关汇率
安排专人跟踪并保存每周登记海关申报单时采用的Vietcombank汇率。
3️⃣ 检查电子发票软件
确保软件能够:
- 正确开具相应类型的发票;
- 记录外币及汇率;
- 向税务机关传输发票数据;
- 跟踪海关放行日期并提示发票开具期限。
4️⃣ 核对三类数据来源
定期核对:
- 会计账簿;
- 出口发票;
- 海关申报单。
如果存在差异,企业必须明确差异原因,并保存相关说明资料。
5️⃣ 密切跟踪海关放行日期
不得超过货物完成海关放行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这一发票开具期限。
6️⃣ 制定内部操作指引
会计部门、进出口部门及销售部门应统一明确:
- 由谁负责获取汇率;
- 由谁负责开具发票;
- 由谁检查海关放行日期;
- 由谁负责核对数据;
- 当会计汇率与海关汇率不同时应如何处理。
📝 9. MBA Audit提示
新规定可能导致以下数据之间产生差异:
- 📘 会计账簿中确认的营业收入;
- 🧾 发票上的折算金额;
- 🛃 海关申报单上的金额;
- 📊 用于编制纳税申报资料的营业收入。
企业不应只单独检查每一份凭证,而应针对每一批出口货物,对整套资料进行全面核对。
第89/2026/TT-BTC号通知自2026/07/01日起生效,并取代此前多项税务管理规定,其中包括第80/2021/TT-BTC号通知及其相关修改、补充文件。
有关电子发票、发票类型及发票开具时间的规定,企业仍需结合第254/2026/NĐ-CP号法令及其他相关指导文件持续跟踪。
🤝 MBA AUDIT随时为企业提供支持
MBA Audit可协助企业:
- ✅ 检查出口业务中汇率的适用方法;
- ✅ 审查发票、海关申报单及会计账簿;
- ✅ 核对各部门之间的出口营业收入数据;
- ✅ 检查发票开具时间;
- ✅ 建立出口单证内部控制流程;
- ✅ 就会计数据与海关数据存在差异的情况提供处理建议。
📞 欢迎联系MBA Audit,我们将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提供咨询并协助审查相关资料。
📌 免责声明:
本文内容仅供一般信息参考,具体适用情况应结合各企业的实际资料及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
